木质医院A门的洞口尺寸、构造尺寸应符合GB5824《建筑医用门门洞口尺寸系列》的规定。
木质医院A门的制作要求:
1)医用门框及厚度大于50mm的医用门扇应采用双榫连接。框、扇拼装时,榫槽应严密嵌合,应用胶料胶接,并用胶楔加紧。
注:在潮湿地区,Ⅰ级品应采用耐水的酚醛树脂胶,Ⅱ级品可采用半耐水的尿醛树脂胶。
2)制作胶合板医用门(包括纤维板医用门)时,边框和横楞必须在同一平面上,面层及边框及横楞应加压胶结。医院专用门常规的分类定义是按其构造形式划分。主要分为3个大类Q(气密)F(防辐射)QF(气密防辐射)。应在横楞和上、下冒头各钻两个以上的透气孔,以防受潮脱胶或起臌。
3)医用门的制作质量,应符合下列规定:
(1)表面应净光或磨砂,并不得有刨痕、毛刺和锤印。医院专用门常规的分类定义是按其构造形式划分。主要分为3个大类Q(气密)F(防辐射)QF(气密防辐射)。
(2)框、扇的线型应符合设计要求,割角、拼缝应严实平整。
(3)小料和短料胶合医用门及胶合板或纤维板医用门扇不允许脱胶。胶合板不允许刨透表层单板和戗槎。
(4)医用门制作的允许偏差,应符合表5.1-1的规定。医院专用门常规的分类定义是按其构造形式划分。主要分为3个大类Q(气密)F(防辐射)QF(气密防辐射)。